随着新冠疫情的持续蔓延,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淄博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当前疫情发展态势,发布了2021年返乡通知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返乡人员范围
1.在淄博市域内所有企事业单位、机关、团体等工作的外地人员;
2.在淄博市域内居住、就读的外地人员;
3.其他需要返乡的人员。
二、返乡要求
1.返乡人员需提前3天向居住地社区(村)报告,填写《淄博市2021年返乡人员信息登记表》;
2.返乡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,做好个人防护;
3.返乡后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,结果为阴性者方可居家隔离观察;
4.居家隔离观察期间,要密切关注身体状况,如有异常及时报告;
5.返乡人员需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积极配合社区(村)做好疫情防控工作。
三、疫情防控措施
1.加强重点场所管理。对商场、超市、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通风消毒,严格执行体温检测、健康码查验等措施;
2.严格聚集性活动管控。各类聚集性活动要按照“谁主办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严格落实防控措施;
3.做好医疗救治工作。全力保障医疗机构正常运转,加强医疗物资储备,提高医疗救治能力;
4.加强宣传教育。通过多种渠道,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,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。
四、返乡人员注意事项
1.返乡人员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,了解掌握防控政策;
2.返乡途中要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如需乘坐,请务必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;
3.返乡后要主动报告健康状况,积极配合社区(村)做好疫情防控工作;
4.居家隔离观察期间,要尽量减少与家人接触,避免外出;
5.加强个人防护,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勤洗手、戴口罩、不聚集。
淄博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广大返乡人员,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,请大家务必提高警惕,做好个人防护,共同努力,共克时艰。让我们携手并肩,为守护家园、战胜疫情贡献力量!
最后,祝愿广大返乡人员平安顺利,身体健康,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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